(原标题: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选举时,股东须在选票上注明每名候选人所得投票权数,使用投票权总数不得超过其合法拥有数。若超额分散投票,经监票人指出后未修正的,该选票作废。得票数量从高到低确定当选董事,每位当选者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股份半数。若得票相同影响当选名额,需重新选举。若当选人数不足,剩余名额重新选举;三轮仍未达法定人数,原任董事不得离任,董事会应尽快再次召开股东会。公司需披露投票制度、当选董事得票数等信息。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与公司章程冲突的以章程为准,经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