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提名程序包括需求研究、人选搜寻、资格审查、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及提交候选人材料。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