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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星新能源(03395.HK):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作为离职付款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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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作为离职付款)

吉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代号:3395)发布公告,Tara Suzanne Leray通过全资持有的Leray Holdings Inc.持有公司1,987,925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约0.33%。本次持股变动未导致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变化。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06,102,520股。主要股东包括Aspen Investment Holdings Ltd.(持股29.89%)、Leray Holdings Inc.(持股0.33%)及“其他投资者”(合计持股44.36%)。Aspen Investment Holdings Ltd.所持股份中,80.78%由Lambda Master Fund LP持有,19.22%由其他实体持有;Lambda Master Fund LP的权益由第三方独立管理。

公司已采纳购股权计划,授权最多596,378,000份购股权,相当于现有股本约0.30倍。购股权将授予董事、高管及合资格员工,行权价不低于股份面值0.1803港元。计划有效期为十年,须经股东批准后实施。

根据计划规则,若发生重大资产出售或控制权变更,购股权可被取消或调整。公司承诺遵守上市规则关于购股权披露及执行的要求,并确保所有授出符合监管规定。购股权不行使前不享有投票或分红权利。

公告同时列明了购股权行使价格区间及可能触发的摊薄效应,预计完全行使后将新增股本不超过现有股本20%,即最高发行104,577,304股新股,占扩大后股本约14.8%。公司强调此次计划旨在激励核心团队,促进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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