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格力电器股份公司章程)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1,405,741元,注册地址位于珠海横琴新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制冷设备、家用电器、电机、电子元器件、新能源设备制造与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等。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公司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利润分配重视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章程还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议事规则及公司解散、清算程序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