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应及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不得提前泄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并签署确认意见。公司设立投资管理部负责信息披露日常管理,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相关事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登记备案。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的按《证券法》处理。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