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效益。投资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增资扩股、资产投资、股票基金、债券委托理财等。投资需符合国家政策、公司战略,兼顾效益与风险。审批权限方面,交易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须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10%还需股东大会审议。委托理财需签订书面合同,选择资信良好的机构,并由专人跟踪。子公司不得自行决定对外投资。公司设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评估、资金筹措及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审计。投资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经营期满、亏损严重等情况可收回或转让投资,转让需合理定价并经批准。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