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安庆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认为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