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交易、诉讼、担保等。公司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审核程序、责任划分及违规追责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