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美中嘉和醫學技術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規則核心內容如下: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負責擬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選任程序與標準,對擬任人選資格進行初步審核,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由董事會過半數選舉產生,設主席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董事長擔任,負責召集會議及主持工作。
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一致,委員任期屆滿可連任;若委員不再擔任董事或喪失獨立性,則自動失去資格,可書面辭職,補選按既定程序進行。委員會設秘書,由人力資源部或其他指定部門承擔,協助處理日常事務及會議準備。
主要職權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與組成,物色並推薦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提出委任、重選及繼任建議,建立高層人才庫,審核董事多元化政策,並依授權處理其他相關事項。董事會未採納提名委員會建議時,須在決議中載明意見及未採納理由。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須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方為有效,表決方式為舉手或記名投票,決議須獲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委員應迴避涉及自身或近親屬提名之事項,會議記錄由董事會辦公室保存,全體委員有保密義務。
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提供獨立意見,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提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時,股東通函須披露選任流程、獨立性判斷、時間投入合理性、技能經驗及對多元化的貢獻。本規則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由董事會負責解釋與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