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行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版))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行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版)》,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变动行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行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亦纳入管理。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上市后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规定期限等。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买卖股票,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短线交易。须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减持需提前披露计划。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4年版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