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等职责。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任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其任职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须有充分理由,并及时报告交易所。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超三个月须完成聘任。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列席相关会议,公司应提供履职便利。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