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兴源创: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作为公司章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