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兴源创: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议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批。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重大问题整改情况。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