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曙光股份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单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涉信息指可能影响股价的所有信息。公司不得向无法律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确需报送的须经董事长批准并取得外部单位保密承诺。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须履行审批程序,并提醒接收方履行保密义务。接收方不得泄露或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泄密造成损失,公司可追责并报告监管机构。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