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豁免公司高管兼职限制的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出具的《关于同意豁免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职限制的函》,同意豁免公司总经理田勇先生兼任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高管兼职限制。
鞍山钢铁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3〕202号)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避免同业竞争,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充分保证鞍钢股份的独立性;同时保证田勇先生优先履行鞍钢股份总经理职责,充分维护鞍钢股份的利益。
田勇先生承诺,在担任鞍钢股份总经理并兼任控股股东鞍山钢铁总经理期间,将勤勉尽责,确保不因上述兼职行为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仅供投资者参考。公告披露媒体包括《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承董事会命,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长王军签署公告。
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