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持续关连交易及主要交易2026框架协议)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船集团订立2026框架协议,以规管双方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的持续关连交易。该协议须经临时股东会独立股东批准后生效。
2026框架协议涵盖本集团向中船集团提供船舶产品、机电设备、金属物资、租赁、劳务及技术服务,以及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船用设备、机电设备、配套件、材料物资、租赁、劳务、技术及销售代理服务,并由中船集团为本集团提供担保服务。
由于多项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相关持续关连交易构成不获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其中,本集团向中船集团提供船舶产品等,以及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船用设备等,各项百分比率超过25%但低于100%,构成主要交易,须同时遵守第14章规定。惟中船集团提供的担保服务,因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且无资产抵押,获豁免遵守申报、公告及批准要求。
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本集团向中船集团提供产品和服务123,800万元及16,740万元;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产品和服务1,153,120万元及87,010万元;担保费640万元;销售代理费6,700万元。
董事会认为协议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独立财务顾问将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通函将于2025年12月12日或之前刊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