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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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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于2025年10月30日经公司董事会修订。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为。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不得存在刑事处罚、债务违约、市场禁入等禁止性情形。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决议,拟订管理制度,提请任免部分高管,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制度,重大事项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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