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办法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并禁止公司以拆借资金、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公司关联交易须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长为防占用资金第一责任人,设立由董事长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监督。财务部门需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如发生违规占用,须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监管机构,董事会可申请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对相关责任人将视情节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