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资格。激励对象未有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况,亦无《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亲属,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授予与归属安排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