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2025年5月8日,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2025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5元/份调整为5.3元/份。此次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派息后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即调整后行权价格为5.5-0.2=5.3元/股。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