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会议通知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可现场或网络参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决议结果当场公布,会议记录保存10年。股东会决议违法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申请撤销。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