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工商登记事宜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次修订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760,836,233元变更为1,750,279,233元,相应调整股本结构中普通股总数由1,760,836,233股变更为1,750,279,233股。律师事务所认为,上述修改程序合法,修改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