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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达集团: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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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就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董事长雷欢骅主持现场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191人,代表股份581,412,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1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2人,代表股份547,849,090股,占比25.15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89人,代表股份33,563,195股,占比1.540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9019%,反对占1.9411%,弃权占0.1570%。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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