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财务资助行为,防范风险,完善治理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外部主体提供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资助行为,明确禁止为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单笔超净资产10%、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12个月内累计超净资产10%等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资助对象为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且无特定关联股东的可豁免部分规定。公司应与资助对象签订协议,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财务资助成本不得低于市场利率及公司融资成本。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实施程序、内审监督及违规责任等内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