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监督,提升决策科学性,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得与公司、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经费支持,确保其独立性。独立董事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对独立性进行年度自查。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