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薪酬政策与方案建议,涉及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记载理由并披露。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对所议事项保密。委员会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将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