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汉国))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汉国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中介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本人为会计学专业教授,具备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后续不符合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