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防范风险,保护资金安全,维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但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固定收益或保本投资、参与配股、长期持股超10%的股权投资及上市前已有投资不适用本制度。投资资金须为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规模应与资产结构相适应,不得影响主营业务。证券投资须以公司自身名义开设账户,严禁使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供他人投资。
决策权限方面,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证券投资额度达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按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应持续跟踪投资进展,出现重大损失等异常情况须及时披露。
董事长为证券投资第一责任人,投资处总经理负责项目运作,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审核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文件至深交所。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