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该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项议案获得全票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广发证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刊发。广发证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林传辉、秦力、孙晓燕、肖雪生;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尚书志、郭敬谊;独立非执行董事梁硕玲、黎文靖、张闯、王大树。
承董事会命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林传辉
董事长
中国,广州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