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城地香江: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5]200Z1309号)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5]200Z1309号))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估计变更议案。因公司新建“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采用土地与房屋自持模式,且部分设备预计可使用年限达15年,为更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决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对合作期限超过15年或自持的土地、房屋数据中心项目的部分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0年调整为10-15年,涉及设备包括柴油发电机组、蓄冷罐、冷水机组、冷却塔等。折旧方法仍为年限平均法,残值率保持0.00%-5.00%不变。本次变更为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对公司2025年9月30日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城地香江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