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防范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相关人员须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并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经核查合规后方可进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管拟减持的,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过三个月,实施完毕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完成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任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性转让。股票锁定期间,相关权益不受影响。禁止从事融资融券交易,且不得在特定敏感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包括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公告前后15日或5日内,以及重大事项披露期内。
严禁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行为,违反短线交易规定(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人员股票买卖情况,并对违规行为及时公告。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