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拟将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9月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完成股份回购,共计回购333,707,456股。该等股份已于2025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发布的公告。
鉴于上述股份注销事项,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其他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包括:第二十二条关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23,905,474,669股调整为23,571,767,213股,内资股股东持股比例相应调整;第二十四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905,474,669元调整为人民币23,571,767,213元;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职权中新增“决定公司合并范围年度融资计划”作为第六项职权,原第六项顺延;第一百五十五条中“制作财务报告”修改为“编制财务报告”。
本次建议修订须经公司即将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生效。载有建议修订详情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