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款项,并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988,057,280.47元,用于燃料电池产业链建设项目、全系列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H平台道路用高端发动机项目、大缸径高端发动机产业化项目、全系列液压动力总成和大型CVT动力总成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募投项目涉及境外设备采购及进口关税、增值税支付,需以外币结算或通过银行托收方式缴纳,无法直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因此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明细台账,定期汇总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并在支付后六个月内提出置换申请,经审批后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该操作流程无异议,认为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上述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