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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源同创科技(01116.HK):致登记股东的信函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及回条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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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致登记股东的信函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及回条)

慧源同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16)通知各登记股东,根据联交所自2023年12月31日起实施的无纸化上市制度及相关规则,公司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訊。公司通訊包括但不限于2025年报、2025年10月30日发出的通函及2025年11月28日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与代表委任表格。

公司将不再另行发送公司通訊发布的通知。股东可于联交所网站订阅“讯息提示”以获取更新。为确保及时接收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訊(即涉及行使股东权利或作出选择的文件),公司建议股东通过扫描随附回条上的专属二维码提供电邮地址,或填写并交回回条至公司香港股份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若公司未收到有效的电邮地址,相关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訊将以印刷本形式发送。股东如欲继续收取印刷版公司通訊,须在回条上勾选相应选项或将书面请求连同姓名、地址发送至mhl.ecom@computershare.com.hk。该指示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提交。

股东提供的个人资料将用于电子发布公司通訊及相关持股事宜联络,并可能依法披露予附属公司、股份过户处及其他机构。股东有权依据《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查阅或更正资料,相关申请须邮寄至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电邮至PrivacyOfficer@computershare.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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