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宪章文件)
華新建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29日)
公司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20.78995649億元,註冊名稱為華新建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於湖北省黃石市。公司股票分為A股和H股,股本結構為普通股2,078,995,649股,其中A股占64.66%,H股占35.34%。
公司股東按持股種類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股東會為公司權力機構,行使包括決定經營方針、選舉董事監事、審議財務預算、利潤分配、增減資本、修改章程等職權。股東會分為年度股東會和臨時股東會,年度會議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召開。
董事會由至少九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人,獨立董事不少於三人。董事會負責召集股東會、執行決議、制定財務預算與利潤分配方案、決定對外投資與擔保等事項。監事會由五名監事組成,包括股東代表與職工代表,行使檢查財務、監督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行為等職權。
公司設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主持經營管理工作。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副經理、董事會秘書及財務負責人。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每年公布兩次財務報告,利潤分配遵循提取法定公積金、彌補虧損後按股東持股比例分配原則,原則上每年進行現金分紅,現金紅利總額與當年淨利潤之比不低於三分之一。
公司可通過合併、分立、增資、減資、解散與清算等方式變更組織形態,相關程序依《公司法》及章程規定進行。章程修改由股東會決議,並報主管機關批准。
與H股股東相關的爭議應提交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裁決為終局。本章程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