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海外监管公告,其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878)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通过频繁买卖标准仓单合同以赚取差价且不提取实物的,应视同金融工具,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处理。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出售的,不确认销售收入,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持有的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变更后,公司执行上述新规定,其余仍沿用原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公司以前年度及可比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无影响,不改变已披露财务报告的盈亏性质。
调整涉及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其他业务收入由787,516.17万元调减至3,022.37万元,其他业务成本由784,239.87万元调减至1,760.19万元,投资收益由32,435.13万元增至34,449.25万元;合同负债由12,358.20万元调减至2,630.10万元,其他负债相应增加9,728.10万元至2,643,330.40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为合理合规,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