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性公告 有关就数码枢纽投资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协议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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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m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益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70)
自愿性公告 有关就数码枢纽投资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协议备忘录
本公告乃由益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刊发,以让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了解本集团的最新业务发展。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Blooming Power Limited(“BPL”)与DCH Investment and Construction JSC(现称DCH Technology Group Joint Stock Company,“DCH”)订立的合作谅解备忘录,据此,BPL与DCH同意于越南就该数码枢纽投资、开发及营运可再生能源项目建立合作架构。
董事会欣然提供与DCH合作的最新进展。于2025年10月28日,BPL及DCH进一步订立协议备忘录(“协议备忘录”),以重申及协定(其中包括)订约方的权利及义务。于订立协议备忘录后,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已被取代。
根据协议备忘录,(其中包括):
• BPL须投入100%成本,用于地面及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总容量介乎70兆瓦至100兆瓦,并须为该数码枢纽提供电力及算力资源;及
• DCH须不可撤销地承诺以每千瓦时0.055美元的固定价格购买项目产生的全部电力,自项目的商业营运日期起计为期20年。
订约方将继续磋商及协定投资结构、实施时间表及最终交易文件,并经计及适用法律及订约方各自的商业目标。
协议备忘录的条款不具约束力,用作阐明订约方有关合作的一般意向,并不对任何一方产生继续或完成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任何义务,除非及直至订约方订立最终及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且概不保证将予订立正式协议或项目将会落实或最终完成。
于本公告日期,BPL与DCH尚未就协议备忘录所述的合作订立任何正式协议。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就订立任何正式合作协议另行刊发公告。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益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关锦添
香港,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