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募集资金应按承诺用途使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委托贷款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闲置资金可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但需履行审议程序。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均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披露。公司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接受保荐机构现场调查及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