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