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強化董事會決策功能,確保對管理層的有效監督,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審計委員會由三至五名董事組成,均須為非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過半數,且至少一名具備會計專業背景。委員由董事長或董事提名,董事會選舉產生,任期與董事相同,可連任。
審計委員會行使《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職權,包括檢查公司財務、監督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職務行為、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向股東會提案及提起訴訟等。主要職責涵蓋審核財務報告、監督內外部審計、評估內部控制、審議會計政策變動、建議外部審計機構的聘任與薪酬、監督財務報表完整性、檢討風險管理與內部監控系統,並協調內外部審計工作。
審計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由主席召集主持,主席由會計專業背景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會議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決議須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委員應親自出席,因故無法出席可書面委託其他委員代為表決。會議記錄須真實、完整,保存至少十年。
公司應為審計委員會提供必要資源與支持,管理層須配合提供資料,不得妨礙其履職。審計委員會履行職責所需費用由公司承擔。本細則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施行,未盡事宜依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