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零二五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PALADIN LIMITED(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495)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港屯門青山公路(青山灣段)1號香港黃金海岸酒店大堂樓層碧濤廳(E室)舉行二零二五年度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
大會將考慮及酌情通過以下決議案:
1. 省覽及考慮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及董事會與核數師之報告書。
2. (a) 重選翁世華博士為本公司執行董事;(b) 重選羅榮選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3. 釐定董事酬金。
4. 委聘羅申美會計師事務所擔任下年度之核數師,並授權董事釐定其酬金。
5. 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配發及發行本公司之新股份。
6. 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購回本公司股份。
7. 藉加入本公司所購回之股份數目,擴大配發及發行新股份之一般授權。
股東可委任代表出席大會並按指示投票。如無指示,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本代表委任表格須由股東或其書面授權人簽署,並最遲於大會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受委代表毋須為股東,但須親身出席大會。股東填妥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親身出席並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