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在该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确认,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承董事会命,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谭建鑫。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上述决议公告,供投资者参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