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授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并进行董事技能评价的议案》。同意修订相关工作细则,并授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围绕战略及领导力、行业知识及经验、财务知识、风险管理及法律合规等方面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并开展评价。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员工多元化政策>的议案》。同意依据香港《董事会及董事企业管治指引》等规定,制定公司《员工多元化政策》,推动公司将多元化管理纳入战略与日常运营,将多元共融理念由董事会层面延伸至高级管理层及全体员工。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时确认了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报备文件包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