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港集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提升管理水平、完善治理结构。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薪酬方案、股权激励等事项的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薪酬需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可采取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