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版))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人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明确提案内容、网络投票安排及股权登记日。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