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绍兴署辉等1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为112,000.00万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环氧塑封料等半导体芯片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截至2025年10月29日,衡所华威7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市公司现持有标的公司100.00%股权。后续需办理新增股份及可转债发行登记、上市手续,支付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金,并履行相关承诺及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资产过户合法有效,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