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法律意见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显示,公司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13元/股调整为6.03元/股。同时,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03元/股。上述调整与回购注销已履行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并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已按规定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办理回购注销及减资手续。本所律师认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