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制定《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细则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明确关联交易应定价公允、决策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控制与监督。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情形。关联交易需根据金额和性质履行相应披露和审议程序,重大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可进行年度预计并履行相应程序。部分交易可豁免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细则还规定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披露内容及决策程序的特别要求。本细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