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财务部初审、董事会办公室合规复核,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须过半数董事同意,且出席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对外担保须签订书面合同,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监控。被担保人需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制度明确相关责任,违规或失职将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