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5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第三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0.32亿元,满足业绩考核要求。1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良好(B)”及以上,符合行权条件。董事会同意为11名激励对象办理41.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事宜,行权价格为6.90元/份,行权期限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3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4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